海报新闻记者赵恩先生报道,来自贵州省的秦先生近日向海报新闻记者(记者微信公众号:HaibaoNewsSw)告知,他过年期间去福建旅游时遇到了一件尴尬的事情。 2月20日,秦某与母亲前往福州旅游,打算去平潭旅游,于是在网络平台上发帖,要求他们租车。随后,有人主动发私信,自称属于一家专门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公司,可以为秦先生提供往返交通。据秦介绍,双方原本约定的往返包车费率为800元,但他通过微信发送了400元押金后,对方打电话要求他将价格提高到1200元。 “当时他没有收到押金。我告诉家人我不能再这样了,让他们退还我的钱。事实上,他把钱拿走了。”秦某说。根据谈话录音,司机说了这样的话:“押金是订车的费用。”如果顾客单方面违反合同,我们不会退款。”记者了解到,双方只是通过网上聊天达成了一致,但并没有签署任何相关合同。秦先生告诉记者,由于他们的退款要求无济于事,他决定向警方报案,但司机态度傲慢,回答说这是民事纠纷,索赔也需要走法律程序。当地警方介入后,司机将押金退还给了秦先生。日前,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上司机起初否认与事件有任何关系,但后来承认自己与事件无关。“押金也退还了。”上海潮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宰勇分析称,双方达成了协议。通过微信聊天了解服务的金额和内容,并且消费者还支付了押金。司机随后单方面加价,这明显违反了双方的约定,构成潜在的违约行为。根据押金罚金,司机不仅无法保留押金,还必须将押金加倍。 “消费者应在官方平台租车,即使是私下协商,付款前也请检查车辆运营证明,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问题。检查证明和驾驶员信息。”扎永说。如果您能为我们提供新闻提示,我们将不胜感激。一旦通过,我们将及时发布公告。风云榜新闻报道热线:010-64004224,微信报道:HaibaoNewsS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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